福建省将乐三华轴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

2025-04-21

1 概述

1.1 核查目的

福建中碳节能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单位)(以下简称“中碳”)根据《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对福建省将乐三华轴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核查方”)2024年度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进行核查。此次核查的目的包括:

1.确认受核查方提供的二氧化碳排放报告及其支持文件是否完整可信,是否符合《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2.核查测量设备是否已经到位,测量是否符合适用的《核算指南》及相关标准的要求;根据《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要求,对受核查方记录和存储的数据进行评审,确认数据及计算结果是否真实、可靠、正确;

3.指导企业准确核算自身温室气体排放,更好地制定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计划、碳排放权交易策略提供支撑;

4.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温室气体排放管理制度,建立温室气体核算和报告的质量保证体系,挖掘碳减排潜力,促进企业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1.2 核查范围

受核查方2024年度在企业边界内的二氧化碳排放,即受核查方边界内,净购入电力产生的隐含二氧化碳排放;

1.3 核查准则

此次核查工作在开展工作时,福建中碳节能技术有限公司遵守下列原则:

1)客观独立

福建中碳节能技术有限公司独立于被核查企业,避免利益冲突,在核查活动中保持客观、独立。

2)公平公正

福建中碳节能技术有限公司在核查过程中的发现、结论、报告应以核查过程中获得的客观证据为基础,不在核查过程中隐瞒事实、弄虚作假。

3)诚信保密

福建中碳节能技术有限公司的核查人员在核查工作中诚信、正直,遵守职业道德,履行保密义务。

4)专业严谨

福建中碳节能技术有限公司的核查人员具备核查必需的专业技能,能够根据任务的重要性和委托方的具体要求,利用其职业素养进行严谨判断。

此次核查依据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福建省节约能源条例》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

《节能监察办法》

1《工业节能管理办法》

1《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

1《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1《清洁生产审核办法》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

1《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批)》

1《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二批)》

1《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三批)》

1《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四批)》

1《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2《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

2《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3331-2020/ISO 50001-2018)

2《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GB/T 29456-2012)

2《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00)



2 核查过程

2.1 核查组安排

2.1.1 核查机构及人员

根据AAA有限公司(编制单位)核查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结合受核查方的实际情况,指派下表所示人员组成本次核查的核查组。

表2-1 核查组成员及技术复核人员表

序号

姓名

职务

职责分工

1

林祥东

核查组组长

核定边界和排放源及用能平衡

2

郑家杰

核查组组员

查阅活动数据产生、记录、汇总、传递的逻辑关系及过程

3

刘潇骏

核查组组员

核算计算碳排放量方法及准确性

4

林圣华

技术复核人

技术评审及质量复核

2.1.2 核查时间安排

本次核查任务的时间安排如下表2-2所示。

表2-2 核查时间安排表

日   期

时间安排

备注

2025年1月2日-1月3日

文件评审





2025年1月6日-1月8日

现场核查


2025年1月9日-1月10日

核查组讨论、交流


2025年1月15日

完成核查报告


2025年1月16日

核查报告上报


2025年1月 20日

技术复核


2025年1月 23日

报告签发


2.2 文件评审

2025年1月2日 收到受核查提供的申请材料,并于2025年1月2日组织所有核查人员对受核查方提交的初版报告进行集中评审,核查组于2023年1月2日至1月3日对该报告进行了文件评审。核查组在文件评审过程中确认了受核查方提供的数据信息是完整的,并识别出现场核查的重点为:现场查看受核查方的实际排放设施和测量设备是否和排放报告中的一致,现场查阅受核查方的支持性文件,通过交叉核对判断初始排放报告中的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数据是否真实、可靠、正确。

2.3 现场核查

核查组于2025年1月6日至1月8日对受核查方进行了现场核查。核查组按照核查计划进行了如下核查:召开首次会议、收集和查阅受核查方提供的支持性材料、现场查看相关排放设施及测量仪器仪表、与相关人员进行访谈、核查组内部讨论、召开末次会议。

现场主要访谈对象、部门及内容如表2-3所示:

表2-3 现场核查记录表

时间

访谈对象

部门

访谈内容

2025年1月6日

林敏

生产部

介绍受核查方的基本情况、厂区布局分布和组织构架。

提供数据以及相关证据文件;

回答关于填报的具体问题:如填报表格中数据来源、文档管理等问题;

提供《文件清单》中的支持性文件。

2025年1月6日

林敏

生产部

提供生产工艺流程、主要设备台账及生产统计日、月报表。

2025年1月7日

傅建华

组长

提供能源统计日、月报表。

2025年1月7日

傅建华

组长

带领核查员检查现场并回答相关问题;

回答数据的监测、收集和获取过程有关问题。

2025年1月8日

张华

财务部

提供报表,回答原料、物料采购问题。

2.4 核查报告编写及内部技术评审

核查组根据文件评审和现场核查的结果,提交受核查方。2025115日核查组收到受核查方确认后,核查组完成核查报告。



3 核查发现

3.1 受核查方基本情况的核查

3.1.1基本信息

核查组在福建省将乐三华轴瓦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通过查阅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简介,并向负责人问询,核查福建省将乐三华轴瓦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受核查方名称:福建省将乐三华轴瓦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91350400155980883R

法定代表人:刘维煊

单位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通用设备制造业

地    址: 福建省将乐县工业园区鹏程大道19号

成立时间: 1994-06-12

排放报告联系人: 吴家兵

产量: 2024年全年产量532吨。

3.1.2组织机构

福建省将乐三华轴瓦股份有限公司下辖生产部、品管部、采购部等,能源计量及统计采用设备运行记录台帐、生产部汇总并制成电子台帐,能耗数据记录、汇总、传递过程较清晰,具备一定的能源管理和计量体系,满足碳排放核查要求。动力部负责能耗数据分析工作,整理归档并保存能耗数据,组长负责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和碳排放数据上报工作,以下为组织人员安排:

组   长:吴家兵

副组长:吴桂松

组员:蔡本科、林敏、何源、林双、傅建华、张华、翁长君、黄巫

忠、杨家智

3.1.3生产工艺及主要生产工序

工艺简述:将钢材进行机加工、检验后,根据订单需要,铜铝轴瓦进行三元电镀表面处理后检验包装,其余轴瓦直接包装作为产品出售。


 图3-2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图

3.1.4能源及原辅材料统计情况

受核查方已建立较为完善的能源管理体系,实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能源管理。能源管理实行三级管理机制,公司、部门/车间、班组三级,组长是公司能源管理的一级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本公司的能源管理目标,制定相关能源管理办法,主要负责公司能源管理的日常事务,负责全公司开展节能活动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工作。

负责人组成的能源管理体系,针对公司各部门和各工段建立了一系列能源管理制度,同时也制订了能源、环保管理考核细则并严格实施。与能源使用相关的岗位人员遵守其相应岗位职责,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正确统计能耗数据。公司设置能源管理岗位负责节能降耗的各项管理工作,从公司层面确保节能降耗工作的资源调配、统筹规划、跟踪执行、统计分析等各项工作的落实。

结合定额考核制度,将每年的能源消耗定额落实到各生产车间。各车间制定相应的节能目标和管理办法,将车间考核指标分解至班组,节能有奖励;每月对相关单位进行节能情况考核和公布,能源消耗及成本作为生产成本的重要组成,得到了有效控制。

受核查方使用的能源品种有电力。公司能耗统计管理由组长负责,生产车间每月向生产上报相关能耗统计数据,并形成月度报表,副组长定期向上级相关部门上报能源统计月报。

受核查方原辅材料由供应部负责采购,公司建立了计量管理制度,规定了生产部门、部的职责、计量称重器具的管理、物料进出、内配、转驳流程、物料计量原始凭证的记录、保管及计量称重数据的管理等。

3.1.5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情况

受核查方已建立较为完善的计量管理体系,制订了能源计量控制程序,组长是公司的能源计量管理职能机构,生产部负责公司负责物资计量管理。各部分均有一名领导分管计量工作,并配备(专)兼职计量管理员,管理本单位的计量工作。

公司设1个总电表,计量全公司用电;公司针对主要次级用能单位、用能设备均配备了相应的能源计量器具。

表3-1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表

序号

能源计量器具

种类

进出用能单位

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

主要用能设备

应装数

安装数

配备率

完好率

应装数

安装数

配备率

完好率

应装数

安装数

配备率

完好率

1

电力

1

1

100

100

1

1

100

100






综上所述,核查组确认最终排放报告中最终受核查方的基本信息真实、正确。

3.2 核算边界的核查

通过文件评审、现场查阅相关资料、与受核查方代表访谈,核查组确认受核查方为独立法人,核查周期内(2024年度)的核算边界一致,均为位于受核查方厂区内的所有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以及附属生产系统。核查组确认的核算边界内的用能品种及排放源见表3-1所示。

表3-2 排放源识别表

碳排放分类

品种

排放源

净购入电力

电力

全厂用电设备

3.3 核算方法的核查

核查组通过评审2024年度排放报告,确认受核查方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符合《核算指南》的要求。核查组未发现偏离《核算指南》的情况。

3.4 核算数据的核查

3.4.1 活动数据及来源的核查

核查组依据《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对福建省将乐三华轴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的涉及的所有核算数据进行了核查,核查过程包括记 录数据台帐类别、计量器具、数据传递和汇总上报,并对数据进行交叉映证。

福建省将乐三华轴瓦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过程直接排放CO2的排放源有生产车间及配套公辅工程。主要用电设施包括轴瓦生产车间、三元电镀车间等。

2024年福建省将乐三华轴瓦股份有限公司能源消耗计量与统计报表,分为生产车间生产综合日报、周报表、月报表,用电明细表。各月报表分别制成电子台帐上报组长。这种能源消耗统计方式,能耗数据记录、汇总、传递过程较清晰,可追溯,满足碳排放核查要求。具体见支持性文件“能源统计报表”。

核查组通过查阅支持性文件及访谈受核查方,对排放报告中的每一个活动水平数据的单位、数据来源、监测方法、监测频次、记录频次、数据缺失处理进行了核查,并对数据进行了交叉核对,具体结果如下表:

3.4.1.4 活动数据1:电力消耗量

福建省将乐三华轴瓦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分级计量统计流程,核算生产车间及辅助和附属部门的用电量。总降变电站值班抄表记录外购总用电数据,上传副组长,副组长统计从计量柜抄表记录生产部门用电数据,编制变电站统计月报表,记录数据包括生产车间、配套公辅工程以及其他用电单位和线变损耗,并上报生产部。

外购电量核查数据汇总见下表:

表3-3 2024年外购电量表

能源种类

单位

2024年1-12月外购量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合计

kWh

0

46600

38300

14700

38900

35900

31100

36000

121500

42000

5000

50000

460000


核查组查阅上述用电统计报表,并与供电局电费清单进行映证,具体见2024年供电局电费清单。受核查方的外购电力数据为电业局的抄表数,各工序及辅助生产电耗为各生产车间根据电表所统计,二者之间存在统计时间周期不同,故存在辅助生产电耗出现负数。核查确认外购电量统计数据真实,合理,可预采信。

核查结论:福建省将乐三华轴瓦股份有限公司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最终),购入电量数据与供电局电费清单一致,生产车间及配套公辅工程电耗统计范围符合行业技术规范,数据真实,可预采信,且符合《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要求。

3.4.1.4 活动数据2:产品产量

福建省将乐三华轴瓦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分级计量统计流程,核算产品产量。值班抄表记录产量数据,上传生产部,生产部统计从抄表记录各车间产品产量数据,编制统计月报表,并上报副总经理。

项目产品产量核查数据汇总见下表:

表3-4 2024年全厂产品产量表

产品

单位

2024年1-12月产品数量统计表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合计

成品产量

t

0

45

51

52

46

52

55

48

45

46

46

46

532

核查组查阅上述用产品产量统计报表,并与原始记录进行映证。受核查方的生产报表数据,核查确认产品产量统计数据真实,合理,可预采信。

核查结论:福建省将乐三华轴瓦股份有限公司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最终),产品产量统计范围符合行业技术规范,数据真实,可预采信,且符合《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要求。

3.4.2 排放因子和计算系数数据及来源的核查

核查组对福建省将乐三华轴瓦股份有限公司温室气体排放涉及的所有排放因子和计算系数数据及来源进行了核查,发现涉及的所有参数数据全部选取自《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中的推荐值,符合要求。核查组确认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相关参数数据选取正确并符合《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要求。排放因子和计算系数数据取值汇总表见下表:

表3-5 排放因子和计算系数数据取值汇总表

品种

排放因子/计算系数

2024年

净购电力

排放因子tCO2/MWh

0.5703

3.4.3 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查

根据《核算指南》,核查组碳排放量汇总如下表所示。

表3-6 二氧化碳排放量计算结果汇总表

名称

实物量

单位

排放因子/计算系数

排放量

tCO2

电力

460000

kWh/a

0.5703tCO2/MWh

262.34

产品产量

532

t/a

/

/

单位产品二氧化碳排放量tCO2/t

0.4931


综上所述,核查组确认终排放报告中净购入电对应的排放量数据计算正确无误,符合《核算指南》要求。

3.5 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的核查

通过现场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抽调原始台账记录)、访问相关工作人员,核查组确认受核查方的报告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符合《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的相关要求,具体核查内容如下:

1受核查方指定了专门的人员进行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工作;

2受核查方制定了能源消耗台账记录,覆盖报告期内的主要生产系统及配套公辅工程,且台账与实际情况一致;

3.受核查方正在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台账记录、文件保存和归档管理制度,将由组长负责该项工作,并由专人负责数据的记录、收集与整理工作;

4.受核查方正在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内部审核制度:由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成立专门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小组按照核算边界就温室气体盘查展开工作并评估排放过程/活动,组织各分厂就排放源活动数据进行盘查,并指定责任人以保证提供的排放源消耗数据准确有效。

3.6 其他核查发现

无。




4 核查结论

核查小组通过文件评审,现场与福建省将乐三华轴瓦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访谈交流;查阅与碳排放相关的综合生产统计日报表和能源计量统计日报表,并进行数据交叉映证。基于上述工作,中碳节能技术有限公司确认:

福建省将乐三华轴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最终)符合《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要求。

福建省将乐三华轴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见下表:

表4-1 福建省将乐三华轴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

年份

产品产量

(t)

总排放量

(tCO2

单位产品温室气体排放量

(tCO2/t产品)

2024

532

262.34

0.4931




附件1:对今后核算活动的建议

一、建议受核查方基于现有的能源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二氧化碳核算报告的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生产过程中计量统计制度,加强排放设施能源消耗计量器具维护,以反映实际消耗和排放量;

二、根据《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规定要求,编制《碳排放数据来源及计算作业指导书》,使排放量统计口径和计算结果正确反映实际。也可避免今后因碳排放管理人员变动,导致排放量统计口径和计算结果出现不一致的现象;

三、加强温室气体排放相关材料的保管和整理,制成电子文档保管,加强设施层面排放数据的统计。



附件2:支持性文件清单

1

企业营业执照

2

公司简介

3

福建省将乐三华轴瓦股份有限公司工艺流程图

4

福建省将乐三华轴瓦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设备清单

5

福建省将乐三华轴瓦股份有限公司电能计量网络图

6

福建省将乐三华轴瓦股份有限公司皮带秤流程图

7

公司排放源设施现场照片

8

福建省将乐三华轴瓦股份有限公司电费清单

9

福建省将乐三华轴瓦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原料采购清单

10

福建省将乐三华轴瓦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状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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